我都把我送給妳了,妳還要禮物?

有天我去和一對夫妻吃飯,吃著吃著,夫妻倆鬥起嘴來,原來男的忘了女的生日,就更別提生日禮物了。男的無奈的說:

『生日不就是三百六十五分之一,妳要是真想有禮物,我送就是了,何必老挑我忘了妳生日的毛病。』



女的,哎,女人什麼都可以輸人,偏嘴上絕不能輸男人。女的說:

『你以為我稀罕你的狗屁禮物呀,生日禮物是一種心意,一種關心,你這頭豬,究竟懂不懂女人要的是浪漫。』



我的朋友是條好漢,滿清十大酷刑擺在面前也堅定不肯屈服,他回道:

『浪漫?我看是浪費吧。』



好個不怕死的男人,我兩隻手在桌布下拍得幾乎水腫,直到朋友老婆狠狠的瞪我說:

『你也一樣,以為你拍手沒人看見?去死啦。』



就這樣,那天後來剩下兩個無聊、無可奈何、無所事事的男人把飯吃完。至於我這個朋友在未來的日子裡是否能很健全、很健康、很健在的繼續享受他的婚姻生活,我沒把握。



沒錯,女人都把浪漫掛在嘴上,她們認為浪漫是一切的根本,所有的男人都得服膺這條鐵的定律,否則不配和女人在一起。我回到家,說起朋友夫妻的事,也很謙謙君子、謙沖為懷的不齒(對不起,應該是不恥,但有時我真的想說,不齒)向老婆大人下問。我的問題很簡單,到底什麼是浪漫?



我家那口子頓時精神十足,她用發自丹田的聲音說:

『笨蛋,浪漫就是驚奇,surprise。』



喔,是驚奇呀,那我每天偷偷進門,在她身後大聲的喊:哇,算不算驚奇。

『那是驚嚇,笨蛋。』



好,那我把信用卡賬單拿回家給她,要她去付賬,算驚奇了吧。

『那是驚訝,笨蛋──說,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,你這個月為什麼刷了這麼多錢?』



嘿,如果我在外面有女人,算是驚奇了吧。

『驚你個頭,那是跳樓,你給我去跳樓。說,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?坦白從寬。』



我終於有了一些醒悟,我說,要是我去買顆五克拉的鑽戒送她,一定是驚奇了?

『對,這算是驚奇。』



我可不認為如此,我認為這根本是敲詐。但我不敢說出來,誰叫我是男人,結了婚的男人。



所以,按照以上的說法,男人必須無時無刻的在不預告的情形下送女人禮物,很好的禮物,讓女人很高興,覺得有浪漫的感覺,這才叫驚奇囉?



我是個寫小說的痞子,一般來說寫小說的首先要有邏輯的能力,接著要略知小說的技巧。我用短篇小說的理論對老婆做科學的分析,我說,短篇小說有個重要準則:surprise ending,也就是驚奇的結局,而且要在驚奇出現時,馬上結局。這時老婆瞪大兩眼的問我:

『你在說什麼碗糕?』



我把學校念的東西很邏輯的解說出來,我說,驚奇不會經常出現,要不然不能說是驚奇,而算是日常起居的生活儀式了,因為天天送禮物不和刷牙洗臉一樣了嘛,哪來的驚奇。如果真要驚奇,非得馬上結局不可,也就是以後不會再有了,如此女人才會懷念那個驚奇,珍惜那個禮物。



舉例來說吧,當男人深愛一個女人,決定把她娶回家,他的愛,必然是每天的、7-eleven的,當然不會有驚奇。當男人愛一個女人,卻根本不打算把她娶回家,就會送禮物給女人驚奇,以後他才可以很方便的拍拍屁股的做個結局的走人。因而,我下結論的說,男人把女人只當成情人,他會送禮物,會驚奇。可是男人把女人當成終身伴侶,他就不會送禮物,不會搞什麼狗屁的浪漫和驚奇,因為男人已經把自己當成禮物,送給女人最大的驚奇了,以後還能有什麼更了不起的驚奇呢。



顯然我的理論發揮出正義的效果,我老婆歪著腦袋想了半個世紀,最後她總算明白,她總算能分辨什麼是浪漫,什麼是浪費了吧。她說:

『那你把我當成情人好了。』



哇咧,算了,千萬別和女人講道理,送禮物吧。



─ 本文摘自張國立新書《女人讓我缺氧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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